我市承擔的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(序號31),目前已經整改完成,現按照整改銷號工作要求對已完成整改任務進行公示:
反饋問題:部分涉危險廢物企業日常管理不規范。
責任單位:州生態環境局琿春市分局、市商務局
督導單位:市委督查室、市政府督查科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
整改目標:加強對涉危險廢物企業日常管理。
整改時限:2022年8月底前
整改措施及完成情況:
一、整改措施
(一)州生態環境局琿春市分局措施
1.2022年8月底前,結合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,對危險廢物企業進行現場監督檢查,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,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立案查處,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。
2.2022年8月底前,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,建立問題清單,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,進一步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,按期完成整改。
3.建立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長效機制,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監管責任,強化能力建設,提升監管水平。
4.根據上級部門要求,對在《吉林省危險廢物全過程智能監管平臺》錄入的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開展規范化考核,對查處的問題建立《問題清單》,限期整改。
(二)市商務局措施
2022年8月底前,配合省商務廳對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的企業資質進行重新認定。
二、完成情況
(一)州生態環境局琿春市分局:1.結合《琿春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》工作內容,制定印發了《琿春市2022年危險廢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》,持續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,嚴防發生危險廢物非法轉移、傾倒、處置等污染環境事件,保障生態環境安全。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求企業立整立改。截至目前未發現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。2.制定了《2022年琿春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》,將轄區內所有產廢單位、經營單位納入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范圍。要求危險廢物申報企業按照《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》開展規范化管理自查,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產廢單位進行全面考核,重點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、產生種類、性質、數量及貯存、轉移、利用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現場打分,進一步促進提高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能力。經考核全市涉危廢單位規范化考核均實現達標。3.對于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規檢查中發現的問題,建立了問題清單,檢查中發現個別企業信息公開不規范;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樣式不正確,設置不規范;不同廢物之間間隔不明顯;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完善;未開展人員培訓;個別企業危廢存儲場所未進行環評等問題,現場已要求企業立即整改。對考核結果和各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通報。4.開展危險廢物“百日攻堅”專項整治行動。按照省安委會、省生態環境廳及州生態環境局要求,深入開展危險廢物產生、收集、貯存、轉移、利用、處置隱患排查整治,堅決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等違法行為,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廢物重大環境風險。
(二)市商務局:按照省商務廳的工作部署,做好報廢機動車回收的企業資質進行重新認的定配合工作。
公示媒體:琿春市政府官網
公示時間: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,共7天。
公示舉報受理部門:琿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聯系電話:0433—7511721
聯系地址:琿春市西濱河南街974號
琿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
2022年11月14日